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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招網資訊:最近,安徽省能源局發(fā)布了一則關于支持煤電項目配套風電和光伏項目建設的通知。該通知明確了一系列配套建設規(guī)模的下達原則和具體要求,旨在促進清潔能源在煤電項目中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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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按照“成熟一個、實施一個”的原則,根據煤電項目核定的新增調峰能力下達配套風電和光伏項目建設規(guī)模。其中,煤電項目開工后的70%和并網投產后的30%分階段安排。對于涉及兩個及以上投資主體的煤電項目,建設規(guī)模的分配將根據煤電項目的股權比例或投資主體協(xié)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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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鼓勵企業(yè)自主落實配套風電和光伏項目,投資主體可在全省范圍內進行項目落實,并優(yōu)先使用已有的風電和光伏項目作為煤電項目的配套。同時,支持煤電項目投資主體與其他企業(yè)合作,其中由煤電項目投資主體控股的項目規(guī)模不低于配套總規(guī)模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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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各市積極響應,通知規(guī)定所有為煤電項目配套風電和光伏項目的市,將按實際下達項目建設規(guī)模的30%給予獎勵,其中,煤電項目所在市在任務完成后給予獎勵,其他市在規(guī)模下達后即可獲得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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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通知要求煤電項目配套風電和光伏項目要按照競爭性配置的管理方式進行。在電網接入消納的前提下,風電項目應在建設規(guī)模下達后的24個月內全容量并網,而光伏項目則應在18個月內全容量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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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煤電項目建設進度未達到承諾的情況,通知規(guī)定在不可抗力原因以外的情況下,將收回已下達的風電和光伏項目建設規(guī)模。已并網或開工建設的風電和光伏項目,需要按照競爭性配置配建儲能比例平均值的1.5倍來落實儲能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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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通知旨在推動清潔能源在能源結構中的比例提升,為安徽省實現可持續(xù)發(fā)展邁出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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